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》(教高〔2023〕1号)、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3〕5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办高〔2023〕6号)等文件精神,经二级学院申报、形式审核、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审、学术委员会审议等环节,2023年度我校拟申报新增金融学1个本科专业,现将相关专业申请表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。
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本科专业申报材料有意见或建议(如是否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、是否符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、申请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),请以书面形式(可发邮箱)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邮箱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邮箱:fjsxyjwc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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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8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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